□吳江
  南京不會突然限牌,否則將會被追責。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克希稱,江蘇對機動車限牌早有規定,限牌需過三關:必須征求公眾意見,必須經人大常委會審議,必須提前30天向社會公告。這個地方性法規,就是給南京市民吃一顆定心丸,大家沒必要因恐慌而導致不理智消費。(《現代快報》5月4日)
  “限牌”不算新聞,“不限牌”反倒引發恐慌。天津、杭州之後,南京還會遠嗎?近期有關南京限牌的傳聞,儘管屢經官方闢謠,但恐慌性購車卻依舊異常火爆,不僅沒買車的趕緊出手,甚至還沒考到駕照的市民都已先下手為強。既然有太多“半夜雞叫”式限牌的教訓,認為限牌的達摩克利斯劍懸於頭頂,隨時可能落下的市民們,選擇恐慌性購車,自然也就不難理解。
  不可否認,一項公共政策的出台,既然不可避免地影響到現實利益,政策出台公佈的時機,當然大有講究。之所以一些政策的發佈選擇“半夜雞叫”,據說也是為了出其不意,以取得所謂最佳的效果。不過,“限牌”政策為何會突如其來,甚至一定要搞得公眾措手不及,倒是更顯得不可思議。事實上,受限牌令影響最大的,其實並非車商,而是市民公眾的權益,限牌令是否能治堵暫且不論,但可以肯定的是,其對百姓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,卻不言而喻。既然機動車已成為順應現代都市生產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,對於一些市民及企業而言,更是必需品,這一客觀需求顯然並不能也不可能被隨意壓制。而使用中小客車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權利,其政策調整與變動,為何要對權利人“保密”,讓權利人成為最後的知情者,這些恐怕都是公共決策不可迴避的問題。
  既然“限牌令”攸關公眾的權益,甚至直接關係到公眾的用車權利與成本,按理說,其政策調整,以及有關這一問題的任何討論與議程,更應對公眾保持公開透明,並確保公眾在第一時間獲得知情權才是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突然限牌,顯然有違公共政策的基本決策程序,以往一些城市在“限牌”政策的決策與公佈過程的隱諱與不透明,顯然不應成為慣例被借鑒甚至推而廣之。在這方面,江蘇對於限牌政策的限定,倒是體現了公共政策應有的審慎與對公眾權利的敬畏。一言以蔽之,給“限牌令”套上“緊箍咒”,確保“限牌政策”的公開透明,無疑更應慣例化。
  吳江  (原標題:“限牌需過三關”應成公共決策慣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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